自2018年我國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消息公布以來,科創板就備受關注。作為獨立于現有主板市場的新設板塊,科創板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
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創企業集中上市,我國科創板正式進入交易時間。短短2年間,我國科創板上市企業從最初的25家發展到如今超過300家,總市值超過4萬億元,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從《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到《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從《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科創板開市交易2年來,一系列意見、辦法有力地支撐著科創板的有效運行。而對于想要在科創板上市以及那些已經順利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來說,準確理解并符合科創板要求的“科創屬性”、順利跨過知識產權門檻仍是擺在面前的重要課題。
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的推出
2020年3月,證監會在總結前期審核注冊實踐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委認真研究論證出臺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指引》),《指引》明確了科創屬性的企業的內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創屬性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苿搶傩栽u價指標體系的推出,增強了審核注冊標準的客觀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為科創板集聚優質科創企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指引》,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采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的結構,包括3項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形成“3+5”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詳情見下圖1、2)。企業如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3項常規指標分別是“研發投入金額或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發明專利”“營業收入或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其中第2項的內容為“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 5 項以上”。5項“例外條款”主要是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中“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的企業到科創板發行上市”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是對3項常規指標的進一步補充,在實踐中會從嚴把握,其中第5項的內容為“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
圖1
圖2
改變:從“3+5”到“4+5”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為完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證監會對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修改,此次修改是科創板一項重要制度調整,涉及對《指引》以及交易所相關審核規則的修改。具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新增研發人員占比超過10%的常規指標,以充分體現科技人才在創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將形成“4+5”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二是按照支持類、限制類、禁止類分類界定科創板行業領域,建立負面清單制度,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三是在咨詢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完善專家庫和征求意見制度,形成監管合力。四是交易所在發行上市審核中,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重點關注發行人的自我評估是否客觀,保薦機構對科創屬性的核查把關是否充分,并做出綜合判斷。
今年4月,上交所發布了一則“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的通知”。
今年6月,上交所還發布了一則“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科創屬性持續披露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在上述兩份通知所分別發布的暫行規定和指引中,都有大量與科創屬性有關的內容,并指出要堅持科創定位,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和推薦,應當基于《指引》和規定中的科創屬性要求,把握發行人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眾所周知,關鍵核心技術和科技創新能力的核心評價指標之一就是專利權、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創造高質量知識產權和開展戰略性知識產權布局是企業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保障?;诖?,知識產權必定是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的重要門檻之一。令人欣喜的是,數據顯示,截至7月19日,科創板311家上市公司的專利申請總量達到10.3萬件,有效專利為5.4萬件,其中發明專利2.8萬件。未來,科創板必將更好地助力企業將“知本”變為資本。(本報記者 呂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