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9-01 00:00:00來源:青島市科技局點擊:0 返回列表
為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系統謀劃和主動布局,結合我市科技創新政策資源優化配置要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由《中共青島市委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涉改革文件的通知》(青委〔2021〕156號)明確停止執行“精準支持入庫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按其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相關政策條款,現階段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不再予以獎補。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上年度研發費用10%最高30萬元的獎勵部分,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