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9-24 00:00:00來源:中國政府網點擊:0 返回列表
來自廣東省深圳市的網民“ Lj”(手機尾號7596)說:我有兩個問題,第一,目前已經有了預先審查制度和優先審查制度,我認為這些制度適用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應取消!實用新型專利沒有公開審查,公眾無法對專利技術提出異議,一旦新型專利被授權,就成了某些大公司打擊小公司的致命工具,小公司做無效和訴訟都是需要大量資金的,如果對方扔出一堆專利,小公司沒法承受,還請考慮!第二,優先審查制度,對于規規矩矩的企業,對于同日申請的新型和發明會進行同日申請的勾選,但是當對發明做優先審查時,就要放棄新型專利!而個別公司會通過PCT進中國申請發明,就可以不放棄新型,也能對發明進行優先審查,更有甚者,有些企業不勾選同日申請。我覺得制度制定者應該充分考慮這些問題,在制定時以及把關時都能給予公平對待。